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2645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訴字第2645號
- 原告
- 華台裕國際有限公司
- 原告
- 樓之9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陳益軒律師
- 複代理人
- 黃柏霖律師
- 被告
- 昌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甲○○
涂朝興律師
上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九日下午二時,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訴字第2645號
涂朝興律師
上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九日下午二時,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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