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度除字第21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5 年 03 月 22 日
- 法官夏一峯
- 法定代理人甲○○
- 原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5年度除字第216號聲 請 人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屯分行 法定代理人 甲○○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4年度催字第48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5年1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5 年 3 月 22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夏一峯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5 年 3 月 22 日 書記官 吳雅菁 ┌───────────────────────────────────────────────────────────────────┐ │匯票附表: 95年度除字第216號│ ├──┬─────────┬─────────┬───────────┬───────────┬────────┬────────┬──┤ │編號│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 到 期 日 │票 面 金 額│ 匯 票 號 碼 │備考│ │ │ │ │ │ │ (美 金) │ │ │ ├──┼─────────┼─────────┼───────────┼───────────┼────────┼────────┼──┤ │001 │MCS OFFICINA MEC│延陵針織工業有限公│94年5月26日 │94年12月31日 │348,250元 │ │ │ │ │CANICA SPA │司(YUAN LING │ │ │ │ │ │ │ │ │KNITTING │ │ │ │ │ │ │ │ │INDUSTRIAL CO., │ │ │ │ │ │ │ │ │LTD.) │ │ │ │ │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5年度除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