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4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聲字第2067號

延展清算完結民事裁判日期 96 年 08 月 22 日

法官陳文爵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聲字第2067號

聲請人
甲○○
相對人
翊展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當事人間延展清算完結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十一日起展期至民國九十七年二月十日止完結清算。

聲請費用由翊展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負擔。

理由

一、按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應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時,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公司法第334條、第87條第3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係翊展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因執行清算工作,債權、債務尚在處理中,無法於延展之6月內完結清算,為此聲請裁定准予展期。

三、經本院調閱本件呈報清算人卷宗(即95年度司字第227號民事聲請卷宗)及延展清算人完結卷宗(96年聲字第454號民事聲請卷宗),核與前開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展期至民國97年2月10日止完結清算。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2條裁定如主文。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6  年  8  月  22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文爵

中  華  民  國  96  年  8  月  22   日

書記官 劉易柔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聲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