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聲字第74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聲字第740號
- 聲請人
- 甲○○
- 相對人
- 台越聯合貿易開發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聲請人因台越聯合貿易開發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事件,聲請展期完結清算,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96年3月18日起延展至96年9月17日止完結清算。
理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時,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公司法第334條、第87條第3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係台越聯合貿易開發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因清算期間部分稅款尚未確定,無法遵期完成清算,爰聲請裁定准予展期。
三、聲請人上開聲請,業經本院調閱95年司字第259號呈報清算人卷宗查核屬實,與前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展期至民國96年9月17日止完結清算。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16條,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