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度司促字第1035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司促字第10350號
- 債權人
- 通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戊○○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東信工程有限公司、丙○○、甲○○、
丁○○、乙○○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4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補陳債務人東信工程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並附債務人之公司抄錄、章程及陳報清算人之資料過院參辦。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江文玉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司促字第10350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東信工程有限公司、丙○○、甲○○、
丁○○、乙○○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4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補陳債務人東信工程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並附債務人之公司抄錄、章程及陳報清算人之資料過院參辦。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江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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