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度聲字第922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聲字第922號
- 聲請人
- 甲○○
- 相對人
- 長億育樂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當事人間延展清算完結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一日起展期至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完結清算。
理由
一、按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應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時,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公司法第334條、第87條第3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係長億育樂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因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尚未核定96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故無法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為此聲請裁定准予展期。
三、經本院調閱本件呈報清算人卷宗即96年度司字第336號民事聲請卷宗,核與前開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展期至民國97年10月31日止完結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