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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度除字第53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7 年 06 月 09 日
  • 法官
    陳毓秀

  • 當事人
    甲○○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7年度除字第536號聲 請 人 甲○○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222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7年4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毓秀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9  日 書記官 楊賀傑 ┌───────────────────────────────────────────────────┐ │股票附表: 97年度除字第536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1 │大甲永和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 │1 │1000│ │ ├──┼───────────────┼──────────────┼────┼───┼────┼───┤ │002 │大甲永和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 │1 │1000│ │ ├──┼───────────────┼──────────────┼────┼───┼────┼───┤ │003 │大甲永和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 │1 │1000│ │ ├──┼───────────────┼──────────────┼────┼───┼────┼───┤ │004 │大甲永和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 │1 │1000│ │ ├──┼───────────────┼──────────────┼────┼───┼────┼───┤ │005 │大甲永和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 │1 │1000│ │ ├──┼───────────────┼──────────────┼────┼───┼────┼───┤ │006 │大甲永和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0 │ │1 │39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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