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度補字第94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回復會員資格及權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07 月 28 日
- 法官陳文燦
- 法定代理人乙○○
- 原告甲○○
- 被告蘿雅蒂詩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補字第946號 原 告 甲○○ 被 告 蘿雅蒂詩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因回復會員資格及權利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復未於訴狀載明系爭訴訟標的價額,使本院無法核定訴訟標的價額,以裁定命原告補繳裁判費,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查報系爭訴訟標的價額,並按系爭訴訟標的價額補繳裁 判費,如未依期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8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文燦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9 日書記官 鄭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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