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918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訴字第918號
- 原告
- 乙○○
- 被告
- 聖佳築建材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四日上午十時,在本院第35法庭行言詞辯論,原告應於七日內就被告九十七年五月十九日民事答辯狀內容,具狀陳述意見,繕本逕寄對造。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訴字第918號
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四日上午十時,在本院第35法庭行言詞辯論,原告應於七日內就被告九十七年五月十九日民事答辯狀內容,具狀陳述意見,繕本逕寄對造。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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