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司促字第30677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司促字第30677號
- 債權人
-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富申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乙○○、丁○
○、丙○○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債務人富申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合法之法定代理人姓名及其住居所並提出其證明資料。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夢雯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司促字第30677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富申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乙○○、丁○
○、丙○○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債務人富申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合法之法定代理人姓名及其住居所並提出其證明資料。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夢雯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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