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40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塗銷抵押權登記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8 年 04 月 13 日
  • 法官
    林宗成

  • 當事人
    甲○○原名邱耀玉慶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8年度訴字第408號原   告 甲○○原名邱耀玉 被   告 慶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經於民國98年3月30日 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將原告所有坐落臺中市○區○○段105地號土地(權利範 圍40000分之160)及同段5082建號建物(權利範圍全部)上所設定:登記日期民國86年3月20日臺中市中正地政事務所收件年期 民國86年字:普字第119340號擔保權利人慶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保債權總金額債權額新台幣550,000元正之抵押權設定登記予 以塗銷。 訴訟費用新臺幣5,950元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方面: (一)聲明:如主文所示。 (二)陳述:原告前為擔保對被告所負之買賣價金債務,而提供坐落臺中市○區○○段105地號土地及同段5082 建號建物,於民國86年3月20日以臺中市中正地政事 務所收件年期民國86年字號:普字第119340號為被告設定共同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550,000元 正之抵押權登記(下稱系爭抵押權)。兩造嗣已達成協議,約定由原告給付150,000元予被告,被告則同 意塗銷系爭抵押權登記。原告業於98年2月4日將應付之款項交付兩造所指定之代書而清償完畢,被告依約自應將系爭抵押權登記予以塗銷,惟因被告前於93年10 月間即已決議解散,致無法提供公司變更登記卡 予原告以資辦理系爭抵押權之塗銷登記事宜,為此,爰訴請被告應將系爭抵押權設定登記予以塗銷。 (三)證據:提出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戶籍謄本及經濟部函文各一份為證。 二、被告方面: (一)聲明:同意原告之主張,被告願塗銷系爭抵押權設定登記。 (二)陳述:兩造業已達成原告給付給被告150,000元,被 告同意塗銷系爭抵押權設定登記之協議,原告並已將應付之款項交付指定之代書保管,代書亦出具同意書予被告,應允於系爭抵押權設定登記塗銷後,即將該150 000元款項交付被告。因此被告同意辦理系爭抵 押權登記之塗銷。 三、法院得心證之理由: (一)程序方面:按解散之公司,除因合併、破產而解散者外,應行清算;解散之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未解散;公司之清算,以董事為清算人,但本法或章程另有規定或股東會另選清算人時,不在此限;公司之清算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公司法第24條、第25條、第322條第1項及第8條第2項定有明文。查被告公司前於93年10月7日召間股東臨時會 決議解散,除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解散登記外,並同時選任乙○○為清算人一節,有本院依職權所調閱之相關登記資料在卷可稽,乙○○於本院審理中復到庭表明同意就任被告之清算人。揆諸上揭規定,原告以乙○○為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提起本訴,自屬適法,合先敘明。 (二)實體方面:按民事訴訟法第384條規定,當事人於言 詞辯論時為訴訟標的之捨棄或認諾者,應本於其捨棄或認諾為該當事人敗訴之判決。經查,原告上開設定系爭抵押權予被告之主張,業據提出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為證,核與本院依職權所調取之系爭抵押權登記申請資料相符。被告對於原告所為塗銷系爭抵押權登記之主張,於本院98年3月30日言詞辯論期日中為同 意原告請求之表示,核屬於言詞辯論時為訴訟標的之認諾。依上揭規定,應本於被告之認諾而為其敗訴之判決。從而,原告訴請被告應將原告所有坐落臺中市○區○○段105地號土地(權利範圍40000分之160) 及同段5082建號建物(權利範圍全部)上於民國86年3月20日以臺中市中正地政事務所收件年期民國86年 字號:普字第119340號所共同擔保權利人慶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擔保債權總金額550,000元正之抵押權設 定登記予以塗銷,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87條規定,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4   月  13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宗成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98  年  4   月  13  日書記官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