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司促字第34741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司促字第34741號
- 債權人
- 曼哈頓經貿廣場管理委員會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莊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債務人莊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法定代理權之法定代理人姓名及其住居所,並提出債務人公司登記資料。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曉怡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司促字第34741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莊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債務人莊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法定代理權之法定代理人姓名及其住居所,並提出債務人公司登記資料。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曉怡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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