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司票字第1235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司票字第1235號
- 聲請人
-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丁○○
- 代理人
- 乙○○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全永鑫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丙○○、甲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確認狀載相對人全永鑫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是否為其合法代理人,請提出具法定代理權之釋明資料,如有誤載並應為更正。
二、特此裁定。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夢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