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1751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訴字第1751號
- 原告
- 戊○○
- 訴訟代理人
- 丙○○
- 被告
- 森發橡膠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丁○○
- 上2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楊大德律師
- 被告
- 甲○○
- 訴訟代理人
- 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土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99年3 月1 日下午2 時35分,在本院第23法庭行言詞辯論。原告本人應親自到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訴字第1751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土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99年3 月1 日下午2 時35分,在本院第23法庭行言詞辯論。原告本人應親自到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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