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469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訴字第469號
- 原告
- 己○○
- 訴訟代理人
- 江錫麒 律師
- 被告
- 新益星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丁○○
- 法定代理人
- 乙○○
- 法定代理人
- 甲○○
- 法定代理人
- 戊○○
- 法定代理人
- 丙○○
當事人間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六日上午十一時,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訴字第469號
當事人間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六日上午十一時,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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