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913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訴字第913號
- 原告
- 保證責任雲林縣二崙畜產生產合作社
- 法定代理人
- 甲○○
- 原告
- 乙○○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梁基暉律師
- 被告
- 呂兆峰(即銘泰工業社)
上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8年10月15日下午4時40分,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第35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訴字第913號
上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8年10月15日下午4時40分,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第35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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