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除字第107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12 月 28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8年度除字第1073號聲 請 人 甲○○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88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8年10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28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涂秀玲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28 日書記官 鐘麗芳 ┌───────────────────────────────────────────────────────┐ │支票附表: 98年度除字第1073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 │ │ │ │ (新臺幣) │ │ │ ├──┼─────────┼─────────┼───────────┼────────┼────────┼──┤ │001 │日意機械有限公司 │彰化商業銀行南豐分│98年8月30日 │148,995元 │DR0000000 │ │ │ │林水枝 │行 │ │ │ │ │ ├──┼─────────┼─────────┼───────────┼────────┼────────┼──┤ │002 │慶祥機械工業股份有│第一商業銀行太平分│98年9月30日 │164,850元 │BA0000000 │ │ │ │限公司 胡文賢 │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