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8年度除字第30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8 年 04 月 2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8年度除字第303號聲 請 人 甲○○○○○○○○ 樓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7年度司催字第148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8年3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 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4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宗成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8 年 4 月 29 日 書記官 謝惠雯 ┌───────────────────────────────────────────────────────┐ │支票附表: 98年度除字第303號│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 │ │ │ │ (新臺幣) │ │ │ ├──┼─────────┼─────────┼───────────┼────────┼────────┼──┤ │001 │久上企業社 王逸夫 │台灣土地銀行烏日分│98年2月10日 │9,300元 │EK0000000 │ │ │ │ │行 │ │ │ │ │ ├──┼─────────┼─────────┼───────────┼────────┼────────┼──┤ │002 │久上企業社 王逸夫 │台灣土地銀行烏日分│98年1月10日 │2,000元 │EK0000000 │ │ │ │ │行 │ │ │ │ │ ├──┼─────────┼─────────┼───────────┼────────┼────────┼──┤ │003 │久上企業社 王逸夫 │台灣土地銀行烏日分│97年12月10日 │3,100元 │EK0000000 │ │ │ │ │行 │ │ │ │ │ ├──┼─────────┼─────────┼───────────┼────────┼────────┼──┤ │004 │廖陳素雲 │台灣土地銀行烏日分│97年11月25日 │24,000元 │EK0000000 │ │ │ │ │行 │ │ │ │ │ ├──┼─────────┼─────────┼───────────┼────────┼────────┼──┤ │005 │大豪食品有限公司 │元大商業銀行復興分│97年11月30日 │3,450元 │AF0000000 │ │ │ │ │行 │ │ │ │ │ ├──┼─────────┼─────────┼───────────┼────────┼────────┼──┤ │006 │大鴻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興│97年10月31日 │2,888元 │AP0000000 │ │ │ │ │中分行 │ │ │ │ │ ├──┼─────────┼─────────┼───────────┼────────┼────────┼──┤ │007 │中來工業股份有限公│台中商業銀行內新分│97年12月30日 │25,400元 │NCA0000000 │ │ │ │司 │行 │ │ │ │ │ ├──┼─────────┼─────────┼───────────┼────────┼────────┼──┤ │008 │中來工業股份有限公│台中商業銀行內新分│97年12月30日 │45,581元 │NCA0000000 │ │ │ │司 │行 │ │ │ │ │ ├──┼─────────┼─────────┼───────────┼────────┼────────┼──┤ │009 │中來工業股份有限公│華南商業銀行南台中│97年11月30日 │29,264元 │XC0000000 │ │ │ │司 │分行 │ │ │ │ │ ├──┼─────────┼─────────┼───────────┼────────┼────────┼──┤ │010 │申昌機械股份有限公│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97年11月15日 │3,360元 │AL0000000 │ │ │ │司 │中分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