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司促字第18499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促字第18499號
- 債權人
- 佳易旺企業社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吳烱炯輝發支付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
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二、確認債務人姓名是否有誤?並提出債務人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曉怡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促字第18499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吳烱炯輝發支付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
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二、確認債務人姓名是否有誤?並提出債務人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曉怡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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