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司催字第91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7 月 26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催字第915號聲 請 人 昱亨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掛失止付通知書正本。 ㈡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記載發票人為愛地雅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為張平沼,聲請人聲請狀附表記載發票人為昱亨實業有限公司,請查明正確之發票人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26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江文玉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