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建字第36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建字第36號
- 原告
- 尚鋒製冷設備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建清
- 訴訟代理人
- 陳勇碩
- 訴訟代理人
- 陳葳菕律師
- 被告
- 祥濱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良佐
- 法定代理人
- 受告知訴訟 大榮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人
- 法定代理人
- 沈宗桂
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7月6日下午3時40分,在本院第25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建字第36號
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7月6日下午3時40分,在本院第25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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