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2721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2721號
- 原告
- 張大德
- 訴訟代理人
- 黃文崇律師
- 複代理人
- 韓國銓
- 被告
- 王陳綉琴
- 被告
- 宜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炎隆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林殷世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啟富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8月15日下午3時40分,在本院第22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2721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8月15日下午3時40分,在本院第22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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