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919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919號
- 原告
- 陳妤庭
- 訴訟代理人
- 蔡得謙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何立斌律師
- 複代理人
- 胡雅芳
- 被告
- 王銘里即王文里
- 訴訟代理人
- 林益輝律師
- 複代理人
- 王耀賢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7月26日上午9時45分在本庭第25法庭行言詞辯論,被告並應就卷內重慶森林茶行相片所示物品之來源,提出說明,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919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7月26日上午9時45分在本庭第25法庭行言詞辯論,被告並應就卷內重慶森林茶行相片所示物品之來源,提出說明,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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