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重訴字第561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重訴字第561號
- 原告
- 陳彥汝
- 訴訟代理人
- 鐘登科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廖奕婷律師
- 被告
- 北澤國際餐飲事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曾建廷
- 訴訟代理人
- 蔡瑞煙律師
- 複代理人
- 洪維洲
馮福仁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因尚有部分事項不明應待釐清,爰再開辯論,並定民國101年3月27上午11時45分在本院第23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重訴字第561號
馮福仁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因尚有部分事項不明應待釐清,爰再開辯論,並定民國101年3月27上午11時45分在本院第23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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