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2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重訴字第77號

移轉股份所有權民事裁判日期 99 年 06 月 18 日

法官呂麗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重訴字第77號

原告
戊 ○
原告
丁○○
原告
乙○○
原告
丙○○
共同訴訟代理人
許桂挺律師
共同訴訟代理人
黃士哲律師
被告
中陽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移轉股份所有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9年7月22日上午10時50分,在本院第21法庭行言詞辯論。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18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呂麗玉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18 日

書記官 趙振燕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重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