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3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2 月 0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除字第32號聲 請 人 甲○○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114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8年12月2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2 月 9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洪堯讚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99 年 2 月 9 日 書記官 黃鴻鑑 ┌───────────────────────────────────────────────────┐ │股票附表: 99年度除字第32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1 │山野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3-NC-0000000~64 │ │24 │2400│每張 │ │ │ │ │ │ │ │100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