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336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除字第336號
- 聲請人
- 裕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8年度司催字第158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9年4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支票附表: 99年度除字第336號│├──┬─────────┬─────────┬───────────┬────────┬────────┬──┤│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 │ │ │ (新臺幣) │ │ │├──┼─────────┼─────────┼───────────┼────────┼────────┼──┤│001 │台灣優粒子股份有限│華南商業銀行大里分│99年1月31日 │199,017元 │RC0000000 │ ││ │公司 │行 │ │ │ │ │├──┼─────────┼─────────┼───────────┼────────┼────────┼──┤│002 │崑仲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大│99年1月15日 │42,840元 │WA0000000 │ ││ │ │里分行 │ │ │ │ │├──┼─────────┼─────────┼───────────┼────────┼────────┼──┤│003 │堃誠實業股份有限公│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興│98年12月17日 │55,440元 │ZV0000000 │ ││ │司 │中分行 │ │ │ │ │├──┼─────────┼─────────┼───────────┼────────┼────────┼──┤│004 │塑豐實業有限公司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北│98年11月30日 │18,244元 │VW0000000 │ ││ │ │台中分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