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100年度中簡字第843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中簡字第843號
- 原告
- 石茂昭
- 被告
- 穩賺資訊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文寶
原告因給付遷讓房屋等事件,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補
正下列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
(一)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411,800元,應繳裁判費4,250元。
(二)提出準備書狀一件(載明:訴之聲明、事實及理由、證據)及繕本一份。
(三)被告公司穩賺資訊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林文寶本。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