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101年度中簡字第2698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中簡字第2698號
- 原告
- 中友御品管理委員會
- 法定代理人
- 陳仲容
- 訴訟代理人
- 朱春蓉
- 訴訟代理人
- 朱逸韻
- 訴訟代理人
- 蔡得謙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何立斌律師
- 被告
- 衍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蔡紫芳
- 訴訟代理人
- 黃文皇律師
- 複代理人
- 楊茹蘭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2年4月17日上午9時50分在本庭第33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