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101年度中簡字第442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中簡字第442號
- 原告
- 陳美珠
- 訴訟代理人
- 黃惠宗
- 被告
- 群豐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慧珍
- 訴訟代理人
- 鐘為盛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原訂民國101年8月24日宣判期日,因颱風未上班,延展至101年8月31日下午5時在本院第33法庭宣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中簡字第442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原訂民國101年8月24日宣判期日,因颱風未上班,延展至101年8月31日下午5時在本院第33法庭宣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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