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50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101年度中簡字第976號

給付票款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5 月 28 日

法官游文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中簡字第976號

原告
建辰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榮鎮
訴訟代理人
湛玉蘭
被告
黃柏彰
訴訟代理人
蔡瑞銘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1年6月18日下午3時5分在本簡易庭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二、原告除於民國100年6月16日向付款銀行提示系爭支票外,如於上開提示日前亦有向付款銀行提示付款之情形,應向法院提出相關證據資料。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28 日

法 官 游文科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28 日

書記官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中簡易庭101年度中簡字第9…」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