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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102年度中簡字第2684號

塗銷抵押權登記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11 月 05 日

法官羅智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中簡字第2684號

原告
任蘭英
被告
谷龍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龍雄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3年2月10日上午9時10分在本庭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5 日

法 官 羅智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5 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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