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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103年度中簡字第1995號

返還價金民事裁判日期 103 年 11 月 10 日

法官黃家慧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中簡字第1995號

原告
惠全護理之家
法定代理人
謝婷如
訴訟代理人
王家諭
被告
律證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詹承佑
被告
項國鋒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3年12月3日上午9時50分在本簡易庭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0 日

法 官 黃家慧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10 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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