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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103年度中簡字第3218號

給付票款民事裁判日期 103 年 12 月 26 日

法官簡賢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中簡字第3218號

原告
淯璽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鉞程
訴訟代理人
林木城
被告
台灣星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錫燐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4年1月27日下午2時55分在本庭第32法庭行簡易程序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6 日

法 官 簡賢坤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6 日

書記官 賴淵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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