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03年度中簡字第321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中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3 年 12 月 26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中簡字第3218號原 告 淯璽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鉞程 訴訟代理人 林木城 被 告 台灣星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錫燐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4年1月27日下午2時55分在 本庭第32法庭行簡易程序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6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簡賢坤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6 日 書記官 賴淵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