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05年度中小字第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返還保證金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中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5 年 04 月 2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中小字第86號原 告 官宜慧即祥新企業社 訴訟代理人 官佳慧 黃翎芳律師 複代理人 周孟儀律師 陳韻如律師 被 告 審計部台中巿審計處 法定代理人 賴政國 訴訟代理人 洪嘉鴻律師 複代理人 鄭晃奇律師 鄭雅云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保證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5年5月26日下午3時30分, 在本院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9 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吳蕙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9 日書記官 張捷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