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106年度中簡字第2192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中簡字第2192號
- 原告
- 林俊鑫即林棋笙
- 訴訟代理人
- 賴品緁
- 被告
- 鑫嘉益工程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上一人之
- 法定代理人
- 蔡協成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因前次庭期送達未合法,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7年2月26日上午9時0分在本簡易庭第31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中簡字第2192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因前次庭期送達未合法,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7年2月26日上午9時0分在本簡易庭第31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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