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
106年度中勞簡字第55號
- 原告
- 翁盟雅
- 訴訟代理人
- 陳明發律師
- 被告
- 黃金大未來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新仁
- 訴訟代理人
- 錢明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6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9點30分在本庭第33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6年度中勞簡字第55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6年11月30日星期四上午9點30分在本庭第33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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