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裁定
107年度中簡字第1626號
- 原告
- 正宇開發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紹喜
- 被告
- 張冏州
- 被告
- 陳珍水
- 訴訟代理人
- 陳俐如
- 被告
- 張基正
- 兼上一人
- 訴訟代理人
- 張杏如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7年8月7日星期二下午4點50分在本庭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7年度中簡字第1626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7年8月7日星期二下午4點50分在本庭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中簡易庭107年度中簡字第1…」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