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107年度中勞小字第126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中勞小字第126號
- 原告
- 柯琮斌
- 被告
- 群品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正輝
- 訴訟代理人
- 方孟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8年1月8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中勞小字第126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8年1月8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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