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07年度中簡字第209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中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7 年 09 月 06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中簡字第2093號原 告 巨林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綺玲 訴訟代理人 黃文進 律師 上列原告與被告百加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間清償債務事件,原告於民國107年9月6日具狀擴張訴之聲明為新臺幣(下同)465964元, 應徵第一審裁判費5070元,扣除前繳裁判費4960元,尚應補繳 11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限原告於收受 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未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6 日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劉正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6 日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