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07年度中補字第158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提撥勞工退休金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中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7 年 06 月 1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中補字第1585號原 告 王耀淪 王佩洵 陳怡君 上列原告與被告緯任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社團法人中華人力資本發展協會、瑞智國際智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提撥勞工退休金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49,916元,依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訴訟、強制執 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第2條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55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適用同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 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13 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許惠瑜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6 月 13 日書記官 林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