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6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107年度中補字第269號

給付薪資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1 月 18 日

法官黃家慧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中補字第269號

原告
王耀瑋

上列原告與被告恩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薪資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3,800元,此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000元,又本件原告係因給付工資而涉訟,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7條,本件暫免徵收裁判費2分之1即500元,是本件原告應補繳裁判費5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3準用第436條第2項、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如數補繳500元,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18  日

               法 官 黃家慧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18  日

               書記官 林雅慧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中簡易庭107年度中補字第2…」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