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108年度中小字第1593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中小字第1593號
- 原告
- 樂衍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信宏
- 被告
- 煜興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武林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於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28061號被告陳武林所涉背信等刑事案件訴訟終結前,停止訴訟程序。
事實及理由
一、按訴訟中有犯罪嫌疑牽涉其裁判者,法院得在刑事訴訟終結前,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民事訴訟法第183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訴外人陳武林(即本件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涉有背信犯罪嫌疑,現於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中,確有牽涉本件民事訴訟之裁判,本院認有裁定停止本件民事訴訟程序之必要。
三、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83條,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