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08年度中小字第3638號
- 原告
- 申路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素麗
- 訴訟代理人
- 楊道利
- 被告
- 新叡設計開發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秉峻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於民國108年8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50,000元,及自民國108年8月1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1,000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