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中簡易庭108年度中簡字第2652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中簡字第2652號
- 原告
- 劉珈伶
- 訴訟代理人
- 胡達仁律師
- 被告
- 福達建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梁玉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本院於民國108年11月
12日所為之判決,其原本及正本應更正如下:
主文
原判決原本及正本如附表「原記載」欄所示之記載,應更正如附表「應更正為」欄所示。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之,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院前開之判決原本及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原判決正本及原本所載位置│ 原 記 載 │ 應 更 正 為 │ │ │ │ │ ├────────────┼────────────┼─────────────┤ │附表欄關於扺押權設定內容│一、設定時間:民國89年1 │一、收件年期:民國90年 字│ │ │ 月29日。 │ 號:普字第049520號。 │ │ │二、擔保債務總金額:新臺│二、設定時間:民國90年02月│ │ │ 幣24萬元。 │ 05日。 │ │ │三、證明書字號:090中正 │三、擔保債務總金額:新臺幣│ │ │ 他字第002188號。 │ 24萬元。 │ │ │ │四、證明書字號:090中正他 │ │ │ │ 字第002188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