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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簡易庭109年度中簡字第274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票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中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09 年 11 月 03 日
  • 法官
    高士傑
  • 法定代理人
    雷仲達、徐崑堂、廖淑珒

  • 原告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元東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民事判決 109年度中簡字第2743號原   告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雷仲達 訴訟代理人 林俊龍 被   告 元東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崑堂 法定代理人 廖淑珒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9年10月27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207萬6,401元,及附表編號1至6所示金額自各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新臺幣2萬1,592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事項: 一、被告原法定代理人即董事長廖顯銘於109年3月5日過世,然 被告董事尚未依法互選董事長以代表公司,依公司法第8條 第1項規定,由全體董事代表公司,合先敘明。 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 判決。 貳、實體事項: 一、原告主張:原告執有被告簽發如附表編號1至6所示之支票(下稱系爭支票),詎自如附表編號1至6所示提示日向付款人為付款之提示,竟因存款不足及拒絕往來戶遭受退票,爰依票據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三、得心證之理由: 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6釐計算,票據法第5條第1項、第126條、第133條分別定有 明文。經查,原告主張之事實,已據其提出如附表編號1至6所示支票、退票理由單各6紙為證,且被告已於相當時期 受合法之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亦未提出書狀為反對之陳述,依本院調查證據之結果,堪認原告之主張為真實。從而,原告依票據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所示之本金及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本件係適用簡易訴訟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五、本件訴訟費用額確定為21,592元(即裁判費21,592元),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命由被告負擔。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高士傑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二十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3 日 書記官 何惠文 附表 ┌──┬───────┬──────┬───────┬──────┬──────┐ │編號│發票日 │票面金額(新│退票日(即提示│票據號碼 │付款行庫 │ │ │ │臺幣) │日) │ │ │ ├──┼───────┼──────┼───────┼──────┼──────┤ │1 │109年1月14日 │20萬0,796元 │109年1月14日 │HA0000000號 │三信商業銀行│ │ │ │ │ │ │林森分行 │ ├──┼───────┼──────┼───────┼──────┼──────┤ │2 │109年1月15日 │36萬9,570元 │109年1月15日 │GT0000000號 │合庫商業銀行│ │ │ │ │ │ │永安分行 │ ├──┼───────┼──────┼───────┼──────┼──────┤ │3 │109年1月31日 │41萬2,980元 │109年1月31日 │GT0000000號 │合庫商業銀行│ │ │ │ │ │ │永安分行 │ ├──┼───────┼──────┼───────┼──────┼──────┤ │4 │109年2月8日 │39萬4,319元 │109年2月10日 │SCAA0000000 │土地銀行大里│ │ │ │ │ │號 │分行 │ ├──┼───────┼──────┼───────┼──────┼──────┤ │5 │109年3月13日 │34萬9,368元 │109年3月13日 │SCAA0000000 │土地銀行大里│ │ │ │ │ │號 │分行 │ ├──┼───────┼──────┼───────┼──────┼──────┤ │6 │109年3月13日 │34萬9,368元 │109年3月13日 │SCAA0000000 │土地銀行大里│ │ │ │ │ │號 │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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