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中簡易庭109年度中補字第180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中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09 年 07 月 09 日
  • 法官
    陳添喜
  • 法定代理人
    陳阿月、蔡明憲

  • 當事人
    科正國際健康事業有限公司亞科太克有限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中補字第1806號原   告 科正國際健康事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阿月 原   告 亞科太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明憲 一、上列原告與被告寶獅維麒實業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原告科正國際健康事業有限公司、原告亞科太克有限公司係分別向被告為請求,是本件之訴訟標的金額及應徵第一審裁判費如下: ㈠原告科正國際健康事業有限公司之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389,968元,此依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訴訟、強制執行 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第2條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4,190元。 ㈡原告亞科太克有限公司之訴訟標的金額為52,112元,依,命原告於第77條之13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000元。 二、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適用同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命本件原告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如數補繳,逾期不 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9   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陳添喜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9   日書記官 林佩倫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中簡易庭109年度中補字第1…」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