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中簡字第21號
- 上訴人
- 呂哲奇建築師事務所
上列上訴人(原審原告)與被上訴人培英國際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服務費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6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71萬5500元,應徵裁判費1萬173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之1第3項、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