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中簡易庭111年度中簡字第221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中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12 年 01 月 19 日
  • 法官
    郭妙俐

  • 當事人
    品格國際有限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中簡字第2218號 上 訴 人 品格國際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柯澤宏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許紫君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26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988,296元,應爭第二審裁 判費16,185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19 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郭妙俐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19 日書記官 林素真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中簡易庭111年度中簡字第2…」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